自我声明
为保证天津雍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依法从业、公正从业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保持独立、公正、诚信开展检验检测活动,加强公司的自律和自我约束,特就遵守法律法规、独立公正从业、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作出如下自我声明:
1.严格执行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63号)、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(住建部57号令)和各项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和规程等有关规定,规范检验行为,提升服务质量,在各项质量活动中严格按公司《质量手册》等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工作,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,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。
2.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,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,依据相关标准、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,开展检验检测工作,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、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,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结果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。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负责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不超出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,不涂改、倒卖、出租、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,不使用失效、撤销、注销的资质认定和标志。
3.建立健全管理体系,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管理体系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、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》(GB/T 27025-2019)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保证管理体系文件现行有效,管理体系有效运行。
4.合理配置资源,保证检测活动顺利开展。
5.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、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,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
6.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,应当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。
7. 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。
8. 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。
9. 支持公益亊业,如承担公益检验检测、组织公益宣传活动等。